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提前答辩的学术成果考核标准

编辑:王玮审核:王玮发布时间:2023-09-27浏览次数:241

根据《东南大学关于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提前答辩的规定(暂行)》管理规定,经我院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制定硕士和博士研究生申请提前答辩的学术成果考核标准,具体如下:

一、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提前答辩时,学术成果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发表与学位论文相关的SCI论文两篇。

2. 发表与学位论文相关的SCI论文一篇,同时授权发明专利一项。

二、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提前答辩时,学术成果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发表与学位论文相关且符合申请学位要求的SCI论文四篇,其中至少两篇为中科院二区TOP期刊及以上论文。

       2. 发表的学术论文数量和质量已达到学院申请博士学位要求,同时参与获得省部级科技成果一等奖以上奖励,并且有个人证书。

三、科研成果署名:

      1. 论文必须以东南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以研究生学位申请者为第一作者,且导师为通信作者。

      2. 发明专利必须以东南大学为第一专利权人,且申请者为第一发明人。


附:

关于印发《东南大学关于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提前答辩的规定(暂行)》的通知(校发[2023]59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