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仪器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会章程(2022年版)

编辑:苏之舟审核:苏之舟发布时间:2022-06-01浏览次数:43

东南大学仪器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性质

东南大学仪器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会是东南大学仪器科学与工程学院全体在读中国籍本科学生的自治组织,接受中国共产党东南大学仪器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的领导,接受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东南大学仪器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的指导和帮助。

第二条 宗旨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发挥学院与同学之间沟通纽带作用;倡导时代先进文化,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代表同学们的根本利益,坚持“在服务中引领思潮,在服务中改变创新”的立会宗旨,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

第三条 主要方针

(一)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紧跟时代需求,促进同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同学成为热爱祖国,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要求的合格人才,进一步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二)坚持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方针,广泛开展各类生动活泼、健康有益的校园活动,引领校园文化潮流,为同学们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三)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切实关心同学的学习和生活,在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前提下,积极表达和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

(四)促进学院党政部门与同学之间的联系,加强同学之间、同学和教职工之间的团结,积极参与学院民主管理,发挥桥梁与纽带的作用;

(五)加强同兄弟院系及其他学生组织的联系与交往,达到提高学生思想觉悟,陶冶道德情操,开阔知识视野的目的。

第四条 根本制度

责任制是学生会的根本制度,即工作人员对部门负责人负责、部门负责人对主席团负责、主席团对学院团委负责,并严格贯彻事后追责制度。

第五条 监察方式

学生会的工作接受广大同学的监督、批评与指正,广泛吸收同学的建议与意见,以期在工作中不断改进创新,完善制度方法,更好地服务于同学。

第六条 章程性质

本章程是本会的根本性文件,是本会各级组织开展工作的根本依据。本会各级组织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开展的各项工作,均不得违反本章程的规定。


第二章 会员

第一条 成员性质

学生会是学生群众性组织,凡取得东南大学学籍的仪器科学与工程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不分民族、性别,只要承认本会章程,均有机会成为学生会正式成员。

第二条 成员基本权利

(一)通过符合本章程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本会的重大事务的权利;

(二)在本会内享有平等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三)享有通过正当途径和方式对本会各级组织、骨干及其工作进行监督、批评和提出建议的权利;

(四)享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的权利;

(五)会员在本会内受到不正当待遇或在学习、生活等方面遇到困难时,有权请求本会帮助,本会各级组织必须认真对待。

(六)受到处分的本会成员,在处分期间不享有上述权利。

第三条 成员的基本义务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遵守校纪和校规,遵守本会章程的义务;

(二)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及本会的利益,不得妨碍他人行使权利的义务;

(三)支持本会各级组织的工作,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执行本会的决议,努力完成本会委托的工作,维护本会的荣誉的义务;

(四)密切联系同学,及时反映同学的意见和要求的义务;

(五)在学习、工作上做同学的表率,接受同学的监督的义务;

(六)团结互助、尊敬师长、诚实守信,主动维护学校、学院荣誉,在各项科技、文化、体育活动中争当树立先锋模范的义务。

第四条 成员的基本素质

(一)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坚定的政治立场;

(二)作风正派,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努力学习,能正确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

(四)对工作认真负责,具有乐于为同学服务的思想觉悟;

(五)按时参加有关会议,积极讨论并提出工作建议,接受所分配的工作;

(六)具有较强的责任感、竞争意识、创新意识、成才意识;

(七)遇到学生请求帮助时,认真对待,热心服务。

第五条 人事安排制度

(一)每学年末全院学生代表大会上选举产生院学生会主席团,主席团向东南大学仪器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代表大会负责,主席团总人数为三人,其中一人任执行主席,一人兼任分团委副书记,学生会执行主席采用轮值制;

(二)各部门负责人由主席团于第一学期前面试选拔产生;

(三)学生会成员考核期为三十天,考核期从学生会名单红头文件公布之日算起。考核期满,认真履行本章程的成员,应转为学生会正式成员;需要继续考核的,可以延长考核期,但延长期不能超过一个月;不履行本章程的成员,应当将其除名;

(四)连续一个月无故不参加学生会会议,不完成学生会工作安排,则视作自行退会,学生会应当将其除名;

(五)主动申请退会者,需向主席团上交申请表,说明理由,经主席团核实及审批过后予以处理。


第三章 学院学生代表大会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院学生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学生干部综合素质,增强学生干部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提高学院学生参与学生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加强落实学院学生干部选拔工作的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保持学院学生会工作的传承性,及时为学院学生干部队伍补充新生力量,学院学生会将在每年五月末六月初进行换届工作,召开仪器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代表大会。

(一)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尊重并采纳仪器科学与工程学院全体学生代表的意愿,选举出仪器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会主席团;

(二)仪器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代表大会的正式代表拥有选举权,大会代表是我院本科生各年级注册学生;

(三)代表应准时参加会议并进行签到,认真阅读、讨论大会的有关文件,充分履行代表职责;

(四)大会实到人数以大会开始五分钟后的签到结果为准(与会人数需达到大会筹委会提供的代表人数2/3及以上),五分钟后即停止入场,大会工作人员将按此时大会的实到人数进行投票;

(五)代表在进行投票时应严格遵照《仪器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会换届选举办法》行使选举权;

(六)投票过程中,代表应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按指定方式投票,不得代他人投票或请他人代为投票,选票一经投出,不得更改;

(七)投票计票过程中,代表应严格遵守会议要求,禁止在会议结束前提前离会;

(八)选举要尊重选举人的意志,任何人不得要求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人。代表如对选举有疑问,可向大会筹委会提出申诉,请示监票人检查选举结果,但代表个人不得查阅选票;

(九)代表因毕业或其他原因丧失在校生身份的,违反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的, 代表所在班级、院学生会组织认为其未尽代表义务的,经大会筹备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组同意,撤销其代表资格。


第四章  执行机构

第一节 学生会权职架构

(一)学生会现设主席团、办公室、学习权益部、新媒体中心、文体部、科技部共六个部处,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组建工作组;

(二)学生会主席团是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整个学生会核心所在,拥有决策权、人事权等权利。

第二节 学生会主席团成员产生方法

第一条 遴选条件

(一)具有东南大学学籍的中国在读本科生;

(二)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和良好的政治修养,政治面貌为团员及以上;

(三)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各级各类纪律处分;

(四)学习成绩良好,上学年成绩在院(系)年级排名位于前30%,无首修不及格记录;

(五)热爱学生工作,有两年及以上学生会工作经历和一年及以上学生会干部(即在校、院(系)学生会担任部门负责人及以上职务)经历;

(六)个人卫生习惯良好,上学年宿舍卫生平均得分 85分以上。

第二条 遴选数量

遴选主席团成员三名。

第三条 遴选流程

(一)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可由仪器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会推荐获得参加学生会主席竞选的资格;

(二)参加主席竞选的候选人须提交候选人报名表、候选人个人陈述、候选人竞选纲要等三份材料;

(三)学代会筹委会对提名候选人进行审核,并将通过审核的最终候选人名单向全院学生公示;

(四)筹委会公示名单后接受广大同学的监督,如有异议可向筹委会反映。

第三节 学生会执行主席

(一)学生会执行主席采用轮值制,任期为半年,至多连任一次;

(二)学生会执行主席有权提名各部门(室)负责人人选,经学代会三分之二以上代表表决通过后生效。

第四节 职能部(室)

(一)各职能部(室)为处理日常工作、开展活动的常设职能机构;

(二)各职能部(室)由负责人主持工作,对主席团负责;

(三)各职能部(室)实行负责人负责制,负责人原则上按照一人进行配置;

(四)各职能部(室)须根据学生会章程及学代会决议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明晰工作方向、内部职权,并经主席团审批,报常代会备案方可执行。

第五节 学生骨干

第一条 在各部门担任职能部(室)负责人及以上职务的成员为本会学生骨干。

第二条 本会学生骨干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拥护并且认真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面貌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具备较高的思想觉悟和良好政治修养,积极投身校园文明建设;

(二)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校规校纪,无各级各类违纪处分;

(三)热爱学生工作,关心集体,有良好群众基础,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具备一定的参政、议政能力和民主素养;

(四)上学年学习成绩综合排名位于本专业前30%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第三条 主席团成员除具备学生骨干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有两年及以上学生工作经历;

(二)上学年宿舍卫生平均得分 85分以上。

第六节 学生会各职能部(室)及其部门负责人、工作人员

(一)办公室

办公室设部门负责人一名,工作人员二名。作为学生会工作枢纽的角色,负责统筹联系学校、学院、班级工作和安排,与校内外社团、商家沟通联系活动联动和资金赞助。管理学生会公共人力资源、财物资源,推进学生会工作制度改革,统一整理发布学生会文件材料,使学生会工作更加高效、有序、规范,同时定期考核各部门工作情况,并在会部两级进行评奖评优。

(二)新媒体中心

新媒体中心设工作部门负责人一名,工作人员二名。新媒体中心在学生会中主要负责对学生会及其举办的活动进行品牌包装、前后期宣传资讯、活动影像记录、宣传品设计以及日常特色主题推送等工作。新媒体中心是学生会及仪科学院展现自我,宣扬精神的窗口与媒介,是提高活动热度和参与度,增强院会影响力和竞争力的重要抓手。

(三)文体部

文体部设工作部门负责人一名,工作人员二名。文体部旨在举办承办各项文艺体育活动,丰富院内外学生生活,提高文化和身体素质。通过举办新年晚会、院运会等大型活动在为本院同学提供身心愉悦的同时联谊外院,实现文化精神交流互补,共同发展进步。同时小型文化专题活动和体育资讯,也在日常生活中为同学们带来与科研学习不一样的体验。

(四)学习权益部

学习权益部设工作部门负责人一名,工作人员二名。学习权益部以促进院内同学学习,提供学习便利,服务同学生活为主要宗旨,开展一系列的特色学习活动,切实调动同学们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学习权益部是学院、学校与学生在生活权益方面沟通的桥梁,尽可能帮助学生们解决提出的问题,给大家提供温暖的服务,使同学们的学校生活也能更加轻松舒适。除此之外,生活权益部还负责管理仪科书库和运营学习资料网盘的工作。

(五)科技部

科技部设工作部门负责人一名,工作人员二名。旨在培养提高同学们的创新实践能力,通过发布竞赛学院学校竞赛和校内科技讲座通知、宣传报道国际国内科技大事件、举办科技实践活动等方式,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同时培养专业竞赛能力。


第五章 志愿队

(一)志愿队是由我院团委发起,由热心志愿服务事业的学院学子组成的学生组织,受到我院团委和学生会的双重领导;

(二)志愿队始终奉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原则,秉承服务至上理念,积极进取,开拓创新,立志于服务社会、奉献社会,在互助中传递爱心,在行动中传播文明,在服务中展现东大学子的青春风采,在奉献中谱写青年学生的绚丽华章;

(三)志愿队设志愿队队长一名,工作人员两名,选举方案同学生骨干选举方式相同;

(四)志愿队日常负责学院内各类志愿活动的策划及招募,也会与校青协等组织联合举办一系列丰富多彩的大型志愿活动。

第六章 班委会

(一)班委会是班学生会的基层组织,受我院团委和学生会的双重领导,接受班主任的指导和帮助;

(二)班委会由全班大会直接选举产生,对全班同学负责并报告工作;

(三)班委会的组织机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由所在班级班主任和班委会制定;

(四)班委会是班集建设的核心心力量,是班级日常管理的常设职能机构。班委会设正班长、副班长、学习委员、宣传委员、心理委员、体育委员六个班委职务,以及其他班级工作人员;

班委会要协助学院学生会做好本班级学生的各项工作,参与制订班级管理目标和安排日常管理事务,负责组织好学校和学院的各个活动。

第七章 附则

(一)本章程中“以上、以下”均包括本数;

(二)本章程的修改须经学生代表大会正式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表决通过后方可生效;

(三)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仪器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会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