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科学与工程学院工学博士研究生
申请博士学位时科研成果考核标准(2014版)
根据《东南大学博士研究生
仪器科学与工程学院工学博士学位申请者,须达到下列成果要求之一:
1、发表被SCI检索的学术期刊论文2篇(被SCI检索的学术期刊增刊论文不超过1篇),且发表被EI检索的学术期刊论文1篇;
2、 发表被SCI检索的学术期刊论文1篇(论文的影响因子大于等于2.0),且发表被EI检索的学术期刊论文1篇;
3、 发表被SCI检索的学术期刊论文1篇,且获得省部级二等奖以上科技成果奖1项(排名前3),且发表被EI检索的学术期刊论文1篇。
说明:
1、科研成果考核的基本要求同《东南大学博士研究生
2、发表论文必须以东南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以博士学位申请者为第一作者,且导师为通信作者。
3、若无EI论文,一篇SCI论文可做一篇EI论文计算。论文同时被SCI和EI收录,只能按1篇计算。
4、本标准从2014年入学的博士研究生开始执行。
仪器科学与工程学院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