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1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编辑:系统管理员审核: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09-29浏览次数:42

 

仪科学院关于评选
2011 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的通知
一、 评定原则
严格按照仪器科学与工程学院 《关于奖学金、奖助学金、助学金评比的特别说明》(见附件),根据同学自愿网上申请,公平公正的原则,评选出各奖项的候选人。
 
二、评选程序
1、 分配名额:
院系名额国家奖学金 5个,励志奖学金12,国家助学金43个(一等9个,二等25个,三等9个),根据人数比例分配到年级情况如下:
2009 级:国奖2个,励志奖6个;
2010 级:国奖3个,励志奖6个;
助学金按照贫困生比例分配。
2、 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学生须已通过东南大学贫困生认定。
3、 申请人需在学工系统中申请,院系组织评审,并将审核通过名单进行公示。
4、  
三、 评选时间安排
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生 申请截止日期2011年10月7日,并提交 《仪科学院奖学金申报表》到班长处。
2、院系评审小组评审时间: 2011年10月8日
3、公示 2011年10月8日到2011年10月13日,2011年10月14日上交所有表格,签字盖章。
 
四、各奖项评选要求:
1、国家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上一学年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10%,且无不及格课程),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5)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8000元。 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2、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上学年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50%,且目前无不及格课程),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突出;
6)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5000元。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3、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在校期间学习成绩良好,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良好;
7) 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注意:所有电子版通知会挂在相应年级的qq群共享中。请及时查阅下载表格。关注学院网上申请时间。一定要进行学工系统的申请。

关于评选2011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doc

关于奖、奖助、助学金的特殊说明.doc

仪科学院奖学金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