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学生行为规范综合考评”工作的通知

编辑:系统管理员审核: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08-26浏览次数:76

  “学生行为规范综合考评”是对学生的一项综合评价,是学生申请奖学金和荣誉称号的重要依据。此项工作包括学生自评、班级评定、辅导员评定和组织评定四个阶段,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参考考评的学生为全日制在校本科生(2011级除外);
  2、学生自评阶段:由学生填写《学生行为规范综合考评表》(由院系保存)并登录学工系统进行“学生行为规范综合考评”自评,时间安排:8月26日-8月29日;
  3、班级评定阶段:由辅导员带领班级进行评定,时间安排:8月29日-8月31日;
  4、辅导员评定阶段:由辅导员进行评定,时间安排:8月29日-9月2日;
  5、组织评定阶段:由学生处进行最终审核,时间安排:8月31日-9月2日。
  6、提别提醒:若学生总评为甲则第一项“政治行为”必须为甲;有违反校纪校规现象且不听劝告,或受到通报批评以上的校纪处分则第六项“遵守校纪校规”为丙。